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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4]92号颁布时间:2004-05-10

     2004年5月10日 苏国税发[2004]92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 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 (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 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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