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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3]188号颁布时间:2003-12-01

     2003年12月1日 苏地税函[2003]188号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税务稽查局:   现将国税函[2003]12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 行口径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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