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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年限认定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苏地税发[2003]219号颁布时间:2003-10-17

     2003年10月17日 苏地税发[2003]219号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税务稽查局:   现将国税函[2003]10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年 限认定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年限认定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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