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苏国税函[2004]57号颁布时间:2004-02-20
上一篇: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贫困地区结核病防治计划项目(第二期追加)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