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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安置随军遗属建房适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率问题的通知

苏财税[1997]48号颁布时间:1997-09-07

     1997年9月7日 苏财税[1997]48号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安置随军遗属建房适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 税税率问题的通知(1997年7月17日财税字[1997]93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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