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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问题的通知

苏财税[1998]18号颁布时间:1998-04-15

     1998年4月15日 苏财税[1998]18号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 业务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问题的通知(1998年3月20日 财税字[1998] 3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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