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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印发<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苏财税(95)44号颁布时间:1995-12-14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苏财税(95)44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 属分局、税务稽 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96号《关于印发 <境外所得计征所 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件:《关于印发<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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