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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2007]59号颁布时间:2007-07-09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59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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