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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韩国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二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前准备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外[2006]54号颁布时间:2006-04-21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韩国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二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前准备的通知》(国税发[2006]52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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