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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流[2004]146号颁布时间:2004-06-28

     2004年6月28日 沪地税流[2004]146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4]69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按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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