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沪地税二[1998]13号颁布时间:1998-04-28

     1998年4月28日 沪地税二[1998]13号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