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市地税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沪税浦政[2001]88号颁布时间:2001-09-04
2001年9月4日 沪税浦政[2001]88号
税务二分局:
现将市地税局所一国抵[2001]96号文《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
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根据沪财企一[2000]95号
文的规定,抓紧落实上海联明工贸有限公司的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的投资实际抵免
企业所得税的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一处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通
知
2001年8月20日 沪一国抵[2001]96号
浦东税务分局:
你分局上报的沪税浦政[2001]65号文收悉。经审核,上海联明工贸有限
公司申报的2000年度汽车零部件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已经取得上海市经济委员
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编号分别为:{沪}经技[2000]
371号),总投资额800万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
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1999年7月1日以后,
利用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购买《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所列
国产设备的投资,准予按规定计算抵免企业所得税。
请你分局抓紧落实具体的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的投资实际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工
作。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