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行奉浦大桥建设债券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沪税政二(1994)46号颁布时间:1994-12-16

     1994年12月16日 沪税政二(1994)46号   你局报来奉税(94)228号关于发行奉浦大桥建设债券要求在税收政策上给 予照顾的请示收悉,鉴于奉埔大桥工程是1994年重大工程项目,并列入1995年 度实事工程,奉贤县政府自行筹措资金,改善投资环境,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同意奉浦大桥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个人所得税。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