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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机动车检测中心收取的检验费征税问题的通知

黑地税发字[1994]第102号颁布时间:1994-12-07

     1994年12月7日 黑地税发字[1994]第102号 机动车检测中心收取的车辆检验费不符合营业税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条件,应按 “其他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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