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吉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吉国税函[1999]8号颁布时间:1999-01-27
上一篇: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调库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实施办法》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