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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

大财法[2004]248号颁布时间:2004-07-11

       2004年7月11日 大财法[2004]248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各直属分局,市地税务局各基层 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 04]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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