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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大国税发[2004]186号颁布时间:2004-09-29

       2004年9月29日 大国税发[2004]186号 各区、市(县)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中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7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中有关税收问 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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