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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朝两国政府海运协定中有关税收条款的通知

大国税发[2003]40号颁布时间:2003-03-03

       2003年3月3日 大国税发[2003]40号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朝两国政府海运协定中有关税收条款的通知》 (国税函[2002]10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朝两国政府海运协定中有关税收条款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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