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连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开发区管委会为高级人才发放安家、住房、生活等补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大地税函[2004]10号颁布时间:2004-01-29

     2004年1月29日 大地税函[2004]10号 开发区地税局:   你局《关于政府为高级人才发放安家、住房、生活等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 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凡符合《大连市引进优秀人才若干规定》(大政发[2000]14号)规定的 优秀人才,取得的由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以财政专项拨款形式发 放的各类津贴、补贴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