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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大财法[2003]第472号颁布时间:2003-10-20

     2003年10月20日 大财法[2003]第472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2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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