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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中墨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6]4号颁布时间:2006-01-06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中墨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辽地税函[2005]297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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