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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6]5号颁布时间:2006-01-06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5]3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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