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辽宁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清产核资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6]69号颁布时间:2006-05-18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清产核资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6]62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