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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转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5]113号颁布时间:2005-06-08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辽财预[2005]1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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