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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5]164号颁布时间:2005-07-13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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