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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或合伙吸储放贷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辽地税个[2000]232号颁布时间:2000-07-28

     2000年7月28日 辽地税个[2000]23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或合伙吸储放贷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 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或合伙吸储放贷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 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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