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辽宁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辽宁省税收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

沈国税征字[1998]145号颁布时间:1998-07-15

     1998年7月15日 沈国税征字[1998]145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国家税务局: 现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税收漏征漏管户 清查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辽国税征[1998]107号)转发给你们,请在 清查漏征漏管户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税收漏征漏管户 清查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辽国税征[1998]107号)(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