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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

沈地税所[1999]259号颁布时间:1999-11-02

       1999年11月2日 沈地税所[1999]259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稽查局: 现将沈阳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 的通知》(沈财基字[1999]287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沈阳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的 通知》(沈财基字[1999]287号) 附件: 沈阳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的 通知(1999年8月18日 沈财基字[1999]287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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