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通知
沈地税个[1999]144号颁布时间:1999-07-01
1999年7月1日 沈地税个[1999]144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稽查局:
现将辽宁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
围的批复〉的通知》(辽地税函[1999]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
围的批复》的通知(1999年6月9日 辽地税函[1999]69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