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通知
辽财税字[1999]493号颁布时间:1999-09-22
1999年9月22日 辽财税字[1999]493号
各市财政局、地税局、省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9]1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
的通知(1999年6月24日 财税字[1999]183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