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宣传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沈国税征字[1998]26号颁布时间:1998-02-17
1998年2月17日 沈国税征字[1998]26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国税局:
现将《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宣传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税收宣传是税收管理的重要方面,是税收征管基础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税务
系统对外的重要窗口,也是全社会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宣传在我国的经济
体制改革、税制改革以及征管改革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做好我市税收宣传
工作,现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税收宣传的原则
税收宣传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因此税收宣传必须坚持广泛、深入、持久。广
泛就是要利用一切宣传渠道,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全方位地宣传税收知识、税收法律
法规、办税制度等各项税收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就是要注重税收宣
传的效果,使纳税人知道纳什么税,怎么纳税,并熟悉各种办税程序和手续,使社会
各方面明确协税护税的法律义务。持久就是要保持税收宣传的经常性、连续性,税收
宣传不能单靠临时性的突击宣传,要持之以恒。税收宣传必须坚持几项基本原则:一
是遵守纪律的原则。税收宣传应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把握税收宣传导向,强化纪律意
识。二是正面宣传的原则。以正面的主流宣传为主,有重点地宣传、表彰新精神、多
鼓实劲。三是把握好“度”的原则。认真加强税收宣传新闻稿件的审核制度。
二、税收宣传的目的
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离不开税收收入这个中心,税收宣传作为税收管
理工作的一部分,也必须服从服务于税收收入这个中心,通过税收宣传,使全社会增
强税收法律意识,自觉履行税收义务。
三、税收宣传的内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税收中心的要求,税收宣传要突出以下重点内
容:
(一)大力开展税制改革成就的宣传,新税制实施以来,运行良好,成效显著尤
其是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度递增,这是新税制成功的重要标志。因此,要围绕组织收入,
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报导,宣专税收为平衡财政的重要作用,宣传广大干部为组织税收
收入所做出的奉献。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宣传税制改革的伟大
成就,促进社会各界对新税制的理解和支持。
(二)大力开展营造国税文化的宣传。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这为我们开展营造国税文化提供了更有力的理论依据。因此营造国税文化,树立国税
形象是税务部门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大力宣传营造国税文化丰硕成果,国税系
统的各类先进典型、工作经验及好人好事。
(三)要大力宣传税收征管改革。征管改革是一次深刻的革命,要以国务院批转
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为重点,抓住机遇,广泛宣传,促
进社会各界对税收征管改革的理解和支持,从而推动征管改革向纵深发展。
(四)要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法律、法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
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三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将税收法律、法规宣传纳入
税收工作的整体,采用生动、形象的形式和方法,进行经常性宣传。
四、税收宣传的对象
税收宣传面向社会、面向纳税人、面向税务系统、面向党政领导。企业财务会计、
厂长、经理、个体工商户、全体税务干部和各级党政领导是税收宣传的主要对象。
五、税收宣传的主要形式和渠道
(一)建立税法公告制度。通过政策汇编公布税收政策、法规。
(二)建立企业例会制度。每月定期组织企业例会,向纳税人辅导宣传政策。
(三)设立约谈室。有条件的分局可在办税服务厅中将咨询窗口改为设立约谈室,
针对纳税人实际,帮助解决纳税人的问题,提高个性服务水平。
(四)开设税收讲座。在市区党校开设税收讲座,对各级党政领导进行税收宣传。
(五)公开办税程序。通过推行税收服务承诺制和执法公示制,向纳税人公开、
公示办税程序,方便纳税人。
(六)与市教委合作在广大中小学生中集中开展税法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充分发
动和利用中小学生这支力量扩大税收宣传面。
(七)通过新闻媒介宣传税收。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开设专栏进行税收知识
的宣传。
(八)利用文艺演出、公益广告、宣传板等形式宣传税收。
(九)利用稽查宣传税收政策。稽查人员在查账后应及时对纳税人进行辅导,帮
助纠正问题。
(十)对偷、抗、骗大案、要案采取公开曝光的形式进行宣传。
六、税收宣传月、税收宣传日
从一九九二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将每年的四月定为税收宣传月,税收宣传日视情
况而定。税收宣传月每年一个主题,各分局要围绕宣传主题集中力量大规模进行。
七、税收宣传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税收宣传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税收宣传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
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征管处。各分局也要相应
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税收宣传工作,税收宣传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