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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

沈地税流[1999]111号颁布时间:1999-06-03

     1999年6月3日 沈地税流[1999]111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稽查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 的通知》(辽地税流[1999]115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 的通知(1999年5月10日 辽地税流[1999]115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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