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流[1999]99号颁布时间:1999-04-09
1999年4月9日 辽地税流[1999]9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省局各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税发[1999]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9年3月11日 国税发[1999]40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