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1998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
沈地税流[1999]38号颁布时间:1999-02-26
1999年2月26日 沈地税流[1999]38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8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辽地税流[1999]29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8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
税和消费税的通知(1999年2月4日 沈地税流[1999]29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