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辽宁省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和《辽宁省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沈地税个[2000]5号颁布时间:2000-01-04
2000年1月4日 沈地税个[2000]5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稽查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规
定>、〈辽宁省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和〈辽宁省劳
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辽地税个[1999]303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