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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

辽地税发[1999]48号颁布时间:1999-12-13

     1999年12月13日 辽地税发[1999]48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建立和推 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从今年起,全省级行政机关都要建立和推行行政执 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包括《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公务员培训制度》、《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 检查制度》、《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辽宁省地方税收规 范性文件备案备查制度》。现将这六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略)    2、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公务员培训制度(略)    3、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略)    4、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略)    5、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略)    6、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标准(略)    7、辽宁省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备查制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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