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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批复的通知

沈地税所[1997]059号颁布时间:1997-03-27

     1997年3月27日 沈地税所[1997]059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 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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