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税收征管报表附表填报口径说明及明确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征字[2001]34号颁布时间:2001-10-19
2001年10月19日 内国税征字[2001]3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对2001年上半年征管报表三张附表报送情况进行分析并综合各盟市国税
局的建议,自治区国税局已经对三张附表作了适当的修订并下发给你们,请各地及时、
准确、真实、完整地报送。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2001年全年报表(共9张表)要使用新的网络报表软件上报。各地要抓
紧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以确保2001年全年报表的及时报送。
二、征管报表已经由广域网下发,登录地址为:htLp://71.16.
16.25/,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征管科操作人员按照操作人员代码表的代
码进行操作。
三、征管报表中彩色的位置为自动生成,不需填写。
四、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税局操作人员不得修改征管报表表样。
五、全年报表报送时间仍为12月10日前。
六、在实际填报征管报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自治区国税局征管处。
附件1:征管报表附表(三张)(略)
附件2:征管报表附表口径说明
表七:征管报表
一、本表第2行第4行为办证的净户
“办理税务登记户”指累计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户数(累计总办证户数中剔除“注
册”及“临时”办证户)减去已注销的户数。
“办理注册税务登记证户”指累计办理注册税务登记证户数减去已注销的注册税
务登记户数。
“独立核算的纳税户”:是指办理注册税务登记且独立核算、单独申报纳税的单
位和个人。
“税务登记变更户次”:是指纳税人税务登记项目发生变更,已到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累计户次。
“注销税务登记户数”:指截止到统计期经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程序、手续批准
注销的累计户数,应小于等于表一3栏减少数。
“非正常户”:指连续三个月以上未申报纳税,经检查核实后被正式认定的属于
走死逃亡的失踪户且在当期仍处在“非正常”状态的户数。
“停业户”是指至上月末的仍处在“停业”状态的户数。
“延期申报户”:指因为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申报纳税,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当
期”延期申报的户数。
“总纳税户”:统计期实际办理税务登记证累计净户和办理注册税务登记证户且
独立核算的纳税累计净户的户数之和。
逻辑关系:
列公式:1=10+11+12+13+14
10=2+3+4+5+6+7+8+9
行公式:1+2=表一19列第一行
9=1+3=10+11=12+13+14+15
二、“集中征收户”:按主管税务部门要求采取各种申报方式集中征收税款的户
数。
“委托代征户”:采取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征、代扣、代缴税款的户数。
“巡征户数”:采取巡回征收方式征收税款的户数。
三、“领购发票户数”:是指通过发票发售窗口领购普通发票的纳税户数。
“窗口开票户数”:是指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纳税户数。
“发票领购面”:是指领购发票纳税户数与总纳税户数的百分数。
逻辑关系:20=16/9
四、“申报方式”21-37栏中各栏户数为时点数,税额为累计数
“实际申报总户数”:指以各种方式进行申报的实际时点户数。
“申报总税额”:指截止统计期以各种方式进行申报的累计税额。
“征收局受理申报税额”:仅指盟市直属的征收局累计受理申报的税额。
逻辑关系:21<12
21=24+28+30+32+34+36
22=25+29+31+33+35+37
五、“税务违章”38-40栏中各栏指除税务稽查查处以外的各类税务违章情况。
表八:税收征管情况统计表
一、发票周转金管理只由盟市局填报。
行公式:4=1+2-3
二、发票保证金管理:盟市局、旗县局分别统计本级核算和管理的金额,不得重
复统计。
“保证金溢余”:指按规定宣传保证金溢余且转入周转金的部分。
行公式:10=5+6-7-8-9
三、“重点税源户”:中四栏内容是指年纳税额达到幅度内的企业户数。
“税源管理责任人管户面”:指己分配给税源责任人的管户总数与总纳税户的百
分比。
“人均管户数”:指分配给税源责任人的总管户总数与税源责任人人数的百分比。
行公式:
16=17+18+19
21=本表20/表七的9
22=20/16
23=表七的9行的13列/本表19
24=表七的9行的(10+11+12+14)列/本表(17+18)
四、个体税收征管情况中最低月定额应按税收政策的规定,以起征点为底限(大
于等于起征点),(即:生产、零售最低月定额为32元/户;修理修配最低月定额
为12元/户)。
“平均月定额”应等于所有定期定额户截止统计期累计征收税款之和除以定期定
额总户数,再除以相对应的月份个数。从表中对应关系看,如为全年统计时,应大致
等于表五中的(年纳税额/定期定额户数)/12个月
“核定征收户数”包括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业户及应建帐确未建帐或帐务混
乱而由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
“查补总额”:指清漏后查出的应补交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之和。
五、税控器具
“加油站数量”:指截止统计期内实际经营的各类加油站的数量。
“税控加油机油枪的数量”:指整机自带税控装置的油枪数。
“税控装置数量”:指实际安装税控装置的数量。
“加油站税控器具当期应纳税款”:指加油站当期实际应纳税款数。
“加油站税控器具当期应纳税款申报数”:指加油站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数。
“加油站税控器具当期应纳税款计量数”:指加油站当期税控器具计量显示的应
纳税款数。
“税控收款机当期应纳税款”:指已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的当期实际应纳税
款数。
表九:征管机构情况统计表
一、填列本表必须与人事部门当期统计的数字一致,有保护的位置不需填报数字。
二、“正处级机构个数”:为盟市、计划单列市国税局个数。
列公式:1=2
三、“副处级机构”:指经批准为副处级的机构个数。
四、“正科级机构”:包括旗县区市、开发区、盟市直属征收局、管理局、稽查
局和涉外管理局、进出口退税管理局、税务登记管理中心、发票管理中心、个体管理
局等机构中为正科级的机构数。
五、“副科级机构”:指经批准为副科级的机构数。
六、“股级机构”指税务所。
七、“征收管理局”:指经批准设立的农村、牧区、矿区、林区等副科级的征收
管理局。
八、“管辖乡镇数”指旗县区市国税局、开发区国税局、管理局、个体管理局、
征收管理局和税务所管辖的乡镇数。
九、“管户数”指旗县区市国税局、开发区国税局、管理局、涉外管理局、个体
管理局、征收管理局和税务所管辖的户数。
十、“人员数”指以不重复统计的各机构本级实有工作人员数,包括协税员。
十一、“税收任务数”:指各机构中明确下达的税收任务数。进出口退税管理局
只填报出口退税任务,但不计入合计。注意:1、各机构任务数应等于所属机构的任
务数;2、所属机构“双重”下达税收任务的,应备注说明。
附件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征管科操作人员代码表
操作人员代码
地 区 姓 名 代 号 密 码
呼 市 Zg1150100 Zg1150100 Zg1150100
包 头 Zg1150200 Zg1150200 Zg1150200
乌 海 Zg1150300 Zg1150300 Zg1150300
赤 峰 Zg1150400 Zg1150400 Zg1150400
呼 盟 Zg1152100 Zg1152100 Zg1152100
兴安盟 Zg1152200 Zg1152200 Zg1152200
通 辽 Zg1152300 Zg1152300 Zg1152300
锡 盟 Zg1152500 Zg1152500 Zg1152500
乌 盟 Zg1152600 Zg1152600 Zg1152600
伊 盟 Zg1152700 Zg1152700 Zg1152700
巴 盟 Zg1152800 Zg1152800 Zg1152800
阿 盟 Zg1152900 Zg1152900 Zg1152900
满洲里 Zg1156100 Zg1156100 Zg1156100
二 连 Zg1156200 Zg1156200 Zg115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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