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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务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所字[2002]27号颁布时间:2002-08-09

     2002年8月9日 内国税所字[2002]27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报送非独立核算单位成员企业名单的报告》(内人 保发[2002]87号)、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关于我系统因改变核算方式将非独 立核算单位上划到上级机构管理需审核确认汇总纳税资格的申请》(国寿内办 [2002]46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 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内国税所字[2002]17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蒙古自 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盟(市)级分公司为汇总合并 纳税成员企业,旗县级公司纳税事宜上划到盟(市)级公司管理。 附件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成员企业名单   1.呼伦贝尔分公司   2.兴安分公司   3.通辽分公司   4.赤峰分公司   5.锡林郭勒分公司   6.乌兰察布分公司   7.阿拉善分公司   8.包头分公司   9.鄂尔多斯分公司   10.巴彦淖尔分公司   11.乌海分公司   12.呼和浩特分公司   13.满洲里分公司 附件2: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成员企业名单   1.呼伦贝尔分公司   2.兴安分公司   3.通辽分公司   4.赤峰分公司   5.锡林郭勒分公司   6.乌兰察布分公司   7.营业管理部   8.包头分公司   9.鄂尔多斯分公司   10.巴彦淖尔分公司   11.乌海分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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