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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四批)的通知》的通知

并财预字[2001]100号颁布时间:2001-11-29

     2001年11月29日 并财预字[2001]100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四批)的通知>的通知》(晋财法 [2001]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 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四批)的通知》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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