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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地税政发[2002]14号 颁布时间:2002-08-23

     2002年8月23日 并地税政发[2002]14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 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地税政发[2002]1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另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是一项关系到每位税收执法人员切身利益的全新工作, 为此,市局成立了执法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考试的各项工作。领导组组 长为贺卫东副局长,领导组成员为杨勇、乔志文、吴太起。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 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和其他考前准备工作。各单位也要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安排部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此次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各单位要本着便于工作的原则,明确各有关 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组织税务人员认真学习文件,深刻领会精神, 明确此次考试的重要意义和考试要求;要教育参考人员正确对待,积极参与考试,自 觉遵守考试纪律;要通过自学为主、培训为辅的方式,搞好税务干部的考前学习活动, 真正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干的目的;要确保考试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同时要 确保绝大多数人员的顺利通过。   三、经与市人事考试中心协商,我市除清徐、古交、阳曲、娄烦四县(市)设县 级考场外,其余单位都统一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安排考务工作。自设考点的单位要积极 主动地与当地人事部门联系,密切配合人事考试中心,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四、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试卷内容分为国、地税共答题和国、地税分答题。考 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参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 (黑色或兰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和储存功能)。试卷卷本 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代码设置如下:   考试类别:62、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   级别:2、地税   专业:01、A类人员(指正副局(所)长和征收、管理、法制、税政岗位的报 考人员);02、B类人员(指其他岗位报考人员)   科目:1、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试卷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 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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