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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地税政发[2002]13号颁布时间:2002-07-25

     2002年7月25日 晋地税政发[2002]13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农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的通 知》(国税发[2002]74号转发给你们。为了保证我省地税系统税务人员执法 资格统一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为晋地税人便字[2002]61号所确定的范围。   二、关于《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第八条第二款所涉及的 “可适当降低分数标准”问题,将由省局统筹考虑解决。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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