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山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并地税流发[2001]8号颁布时间:2001-04-08

     2001年4月8日 并地税流发[2001]8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地税税一发[2001]5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 贯彻执行。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 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2)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