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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晋地税税二发[2001]17号颁布时间:2001-04-12

     2001年4月12日 晋地税税二发[2001]17号 各市(地)、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1]2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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