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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山西阳泉铝矾土矿具备出口退税资格的通知

晋税进发[1994]第23号颁布时间:1994-05-21

     1994年5月21日 晋税进发[1994]第23号 阳泉市税务局: 省外经贸厅(1994)晋外经贸进出字第7号通知,外经贸部业已同意山西阳 泉铝矾土矿从一九九四年起经营进出口业务,现根据省税务局晋税进发(1993) 第15号通知规定,决定暂由你局管理该矿的出口退税业务。请通知该企业尽速办理 出口退税登记手续,并促使其单独设帐核算出口业务,严格执行出口退税的有关政策、 管理规定。 特此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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