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山西阳泉铝矾土矿具备出口退税资格的通知
晋税进发[1994]第23号颁布时间:1994-05-21
1994年5月21日 晋税进发[1994]第23号
阳泉市税务局:
省外经贸厅(1994)晋外经贸进出字第7号通知,外经贸部业已同意山西阳
泉铝矾土矿从一九九四年起经营进出口业务,现根据省税务局晋税进发(1993)
第15号通知规定,决定暂由你局管理该矿的出口退税业务。请通知该企业尽速办理
出口退税登记手续,并促使其单独设帐核算出口业务,严格执行出口退税的有关政策、
管理规定。
特此通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