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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所发(1998)117号颁布时间:1998-11-02

     1998年11月2日 晋国税所发(1998)117号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8)5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 信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认真 做好就地征管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998年9月22日 国税函(1998)5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经总局批准,试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汇 总纳税的期限到1997年12月31日已满。经研究,现将该公司及所属分公司1 998年度及以后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名单见附件)从1998年1月1日 起,不再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办法,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由实 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入中央金库。   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所属非通信企业以及今后兴办的通信企业,均应由实 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1996、1997年度已纳入汇总纳税 范围的,在1996、1997年度发生的亏损,不得用1998年度及以后年度的 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弥补。 附件: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名单 单位名称 地址 1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 3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 4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 5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沈阳移动通信分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 6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 7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 8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 9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0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 11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12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 13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 14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15 中国联合通合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16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 17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 18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 19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 20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 21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 22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 23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 24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 25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26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27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 28 中国联合通情面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29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 30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 31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 32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 33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34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 35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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