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0年税收计划、税源档案、会计、统计报表(告)制度》的通知
晋国税计发[1999]33号颁布时间:1999-12-28
1999年12月29日 晋国税计发[1999]33号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2000年税收计划、税源档案、会计、统计、票证报表(告)制度》经省局
讨论修改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新旧制度对比变化之处说明如下:
一、国家预算收入科目
《2000年国家预算收入科目》在上年科目基础上,主要作了下列修改调整:
1、对纳税人因偷、逃、骗、抗、欠税而加收的滞纳金及处以的罚款与发生其他
税务违章行为处以的罚款,分别设置预算科目。凡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偷税、逃税、
骗税、抗税和逾期未缴税款而少缴、欠缴税款的,国税部门在责令其补缴少缴、欠缴
税款时对其加收的滞纳金及处以的罚款,均按照纳税人补缴税款的预算级次,以“一
般预算收入科目”中所列各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科目办理缴库;同时,在“一般
预算收入科目”中设置第4315“税务部门其他罚没收入”款级科目,下设“国税
部门其他罚没收入”和“地税部门其他罚没收入”两个项级科目。其中,“国税部门
其他罚没收入”科目反映国税部门征收的纳税人偷、逃、骗、抗、欠税税款滞纳金、
罚款收入以外的其他罚款收入,该收入为中央预算收入,由国税部门就地缴入中央国
库。
2、在“一般预算收入科目”“企业所得税”类级科目下增设“其他企业所得税”
款级科目,本科目为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科目。国税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以本科目就地缴入中央国库。
3、取消“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增值税退税”和“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消费
税退税”两个项级科目。
4、明确“森工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科目为国税部门按照“先征后退”政策审
批退库的专用科目,该科目为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退库科目。
二、税收会计凭证
1、根据省局晋国税计发[1999]17号通知精神,对“应征凭证汇总单”
的式样作了修改变动,即在“科目”栏中各税种下分别增设“其中:查补滞纳金”、
“其中:查补罚款收入”项目,以准确反映查补滞纳金、罚款收入的应征情况。
2、根据省局晋国税计发[1999]27、28号文件精神,将“分户稽查情
况汇总表”、“呆帐税金申请审批确认书”及“呆帐税金申请审批汇总表”纳入《2
000年税收计划、税源档案、会计、统计、票证报表(告)制度》。其中,“分户
稽查情况汇总表”由各级稽查分局随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转被查纳
税人所属征收分局、中心税务所,据以核算应征查补税金;“呆帐税金申请审批书”
按规定权限报批后转各会计主体单位,据以核算呆帐税金。
三、税收会计帐簿
根据省局晋国税计发[1999]17号通知精神,对“待征税金明细帐”(即
分户台帐)式样作了如下修改变动。
1、在“借方”栏下分设“小计”和“其中:查补税金”两栏,“其中:查补税
金”栏反映通过税务稽查查处的纳税人应补税款情况。
2、将发生额分析各税种栏下的“借方”、“贷方”栏相应改设为“小计”和“
其中:查补税金”栏,并在“其中:查补税金”栏下分设“正税”、“滞纳金”、“
罚款”三小栏。发生额分析栏的登记方法为:形成应征查补税金时用蓝字进行登记,
征收查补税金时用红字进行登记。
四、税收计划报表
根据国家预算收支科目调整和工作需要,2000年税收计划报表调整如下:
(一)根据2000年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的调整,税收月、旬快报中的“税收收
入合计”口径包括: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海关代征税款、营业税、国有企业所
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股份企业所得税、联营及其它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
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燃油税和车辆购置税。
第82项“其它收入”口径包括:清理“两金”收入和国税系统组织的其它各项
财政收入以及税务部门其它罚没收入。
第90项“先征后退税款”口径包括:由税务机关办理的“三资”、“福利”和
“校办”企业先征后退税款以及森工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
(二)2000年税收月快报项目,在现行1999年税收月快报基础上增设了
若干项,具体调整如下:
1、在第2项“税收收入合计”、第11项“国内增值税”、第40项“国内消
费税”和第55项“营业税”下分别增设分经济类型品目:“国有企业”、“集体企
业”、“股份公司”、“私营企业”、“涉外企业”和“其它企业”。
“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
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
公司;“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
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包括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公司”包括有限责任
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但不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商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
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涉外企业”包括港澳台商投资企
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涉外个人;“其它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等其它企业登记注册类
型企业。
2、增设第67项“股份公司企业所得税”,同时增设第68项“中央级收入”
和第69项“地方级收入”,第70项相应改为“联营企业及其它企业所得税”。
3、增设第76项“个人所得税”,反映对储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
4、增设第77项“燃油税”和第78项“车辆购置税”,为中央级收入。
(三)2000年税收旬报共设9项,其中“企业所得税”项,口径同税收月快
报第62项,同时增设第8项“燃油税和车辆购置税”。
五、重点税源企业档案报表
重点税源企业档案管理各类报表,应严格按照省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税务
局重点税源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税收会计报表
1、在《应征、呆帐、在途、查补税金明细月报表》、《上解税金明细月报表》、
《入库税金明细月报表》、《减免税金明细月报表》、《提退税金明细月报表》、《
欠缴税金明细月报表》和《欠税分项目月报表》的纵表头“6、个人所得税”项目下
分别增设“7、燃油税”(原“7、车辆购置税”改为“8、车辆购置税”)项目;
在“二、其他收入”项目下分别增设“1、税务部门其他罚没收入”(原“其他”改
为“2、其他”)项目,以集中反映国税部门征收入库的各种行为罚款收入,行为罚
款收入为中央级收入。
2、删除《入库税金明细月报表》中“(1)国内增值税”下的“外商投资企业
增值税退税”项目和“(1)国内消费税”下的“一般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消
费税退税”项目。国内消费税下的明细项目取消后,其“(1)国内消费税”项目的
填报口径及入库级次与原“一般消费税”相同。
3、在《入库税金明细月报表》中“(1)国内增值税”的“福利企业增值税退
税”项目下增设“森工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项目,以反映税务部门按“先征后退”
政策审批退库的森工综合利用增值税,为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退库。
七、税收统计报表
1、在《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月报总表》、《农村税收分企业类型统计月报
表》和《纳税登记户数统计年报表》的纵表头“6、个人所得税”项目下分别增设“
7、燃油税”(原“7、车辆购置税”改为“8、车辆购置税”)项目。
2、在《涉外税收税额统计月报表》的横表头“个人所得税”栏后增设“燃油税”
栏。
2000年税收统计报表填报与1999年相同。同时,补充和进一步明确有关
填报口径如下:
1、根据财政部《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预字[1999]393号)规定,对已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
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征收入库的企业所得税,在《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月报
总表》、《欠税分项目月报表》、《企业所得税分企业类型统计月报表》及《纳税登
记户数统计年报表》的企业登记类型划分中一律统计在"其他企业"栏内。机关、事业
单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比照填报。
2、根据省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征收及税收会统核算等事
宜的通知》(晋国税计发[1999]29号)和《关于编报1999年税收计划会
计统计票证年报表的通知》(晋国税计发[1999]31号)规定,征收入库的储
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在《入库税金明细月报表》、《提退税金明细月报表》和《
个人所得税分项目统计年报表》等报表中,一律反映在“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项目栏;
在《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月报总表》中反映在“个人所得税”的“个体经营”项
目栏,《涉外税收税额统计月报表》不作反映。
八、关于报表编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2000年税收会统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各地须严格按照本通知,并结合
省局《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报表(告)制度〉的通知》
(晋国税计发[1998]56号)、《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征收
及税收会统核算等事宜的通知》(晋国税计[1999]29号)和《关于编报19
99年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年报表的通知》(晋国税计发[1999]31号)的
有关规定执行,填报口径可参照新下发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手册》(1999年版)。
(二)2000年各地市编报税收计划报表改用TAXBLE通用报表软件,[*.DBF]
数据格式;税源档案报表,重点税源户两税月快报采用TAXBLE通用报表软件,列入全
国重点税源企业填报的报表(企业表和产品表)采用SDMS管理应用软件,其余通
过手工填报方式邮寄上报;会统报表采用TAXBLE通用报表软件,[*.DBF]列数
据格式。原GCRS软件停止使用。
票证报表上报一律使用微机上报(TAXBLE软件)。
(三)2000年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报表一律利用税务广域网进行数
据传送,税务广域网地址:计划报表,\\省局\CEN-TRE\计划报表;税源档案,
\\省局\CENIRE\税源档案;会统票报表及分户欠缴税金季报表,\\省局\CENTRE
\会统票报表。计划报表上报报表数据文件名见各表注;会统报表上报数据文件名
:YBG??.DBF,如太原市局会统报表上报文件名:YBG01.DBF,其报表的计
算机表式,省局统一下发,请各地市注意下载。
(四)报送时间:税收月快报为月后第2、3两天,税收旬快报为旬后第一天,
其他税收计划报表传报时间见各表注;重点税源企业报表,月快报为月后第2、3两
天,月报为月后20日,年报为年后60日;会统报表,月报为月后8日,年报为年
后15日,打印件以邮戳日期为准。以上各类报表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一天。
(五)各地、市要加强与金库的收入对帐工作,发现差错应及时逐笔更正,并在
发现差错的当月调整帐表,不得定期汇总办理。
以上请抓紧布置,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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