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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晋地税流发[1999]1号颁布时间:1999-01-05

     1999年1月5日 晋地税流发[1999]1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 税发(1998)217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 发[1998]217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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