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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滦(集团)蔚州老虎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函

冀地税函[2006]153号颁布时间:2006-07-24


开滦(集团)蔚州老虎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报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开蔚老字[2006]50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13号令)和《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地税发[2005]77号)规定,经委托蔚县地方税务局对相关资料的审核,你单位发生的存货损失810963.09元,在建工程6584196.97元,坏账损失17178255.9元和固定资产损失12661847.22元,累计财产损失37235263.18元符合税前扣除条件,同意在2005年度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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