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9日 冀国税函[2004]450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查新增一般纳税人未开票、走逃情况的通知》(国税发
明电[2004]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4年新增一般纳税人未开票户数情况统计表放在省局流转税处“部门公
共文件夹/ 一般纳税人未开票户数情况”目录下,请各市下载。
二、各市对2004年新增一般纳税人未开票户数清查、处理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
归纳总结,进行定量分析,于2004年11月20日前以书面材料上报省局流转税处。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查新增一般纳税人未开票、走逃情况的通知